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廢止的規章
摘要: 工商代理、商標代理、財務代理、社保代理;可注冊各類研究院;書畫院;藝術院;設計院;010-51658255
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廢止的規章
一、《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》(1993年7月1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2號公布 2005年9月28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21號修訂)二、《獸藥廣告審查辦法》(1995年4月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、農業部令第29號公布 1998年12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、農業部令第88號修訂)
三、《農藥廣告審查辦法》(1995年4月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、農業部令第30號公布 1998年12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、農業部令第88號修訂)
四、《酒類廣告管理辦法》(1995年11月1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9號公布 2005年9月28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21號修訂)
五、《合同爭議行政調解辦法》(1997年11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9號公布)
六、《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》(2009年9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5號公布)
新聞搜索